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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2010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 |
作者:安徽培训网 来源:采集 点击数:36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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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2010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即将开始。从今年起,合肥市仅在每年上半年开展一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并且全面实现申请人网上报名。为顺利完成2010年全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受理范围 1、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其申报材料由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受理。 2、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其申报材料由各县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受理。 上述人员均需到户籍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 二、教师资格认定时间安排 1、公布信息:4月1日—4月14日,在合肥教育信息网上公布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信息。 2、网上报名:4月15日—4月30日,申请人员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上的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3、现场确认:5月10日—5月14日,网上报名成功的申请人员到所在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进行现场确认。网上报名必须经现场确认方可生效,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弃权。 4、组织考察:5月22日—5月30日,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负责对申请人员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进行考察,提出专家审查意见,进行投票表决。 5、公示结果:6月7日前在网上公示认定结果。 6、发放证书:7月30日前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三、申请教师资格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2、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教育学、心理学自学考试成绩证明(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生提供);师范教育类专升本毕业生提供学籍表; 4、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申报幼儿园及语文学科教师资格者,普通话证书要达到二甲); 5、其他专业技术职务及技工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申请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提供)。 6、体检表一份(具备申报条件者到指定的体检医院领取《体检表》并体检); 7、《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网上填写并下载); 8、《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网上下载) 9、近期免冠1寸照片4张,并提供同底电子版照片; 电子版照片要求: ①照片文件名为:本人身份证号码,格式为jpg格式。例如:张三的照片文件名为******************.jpg ②照片宽必须为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得超过20KB;③照片必须清晰,完整; 四、教师资格认定受理地点、联系电话、体检医院 合肥市教育局受理点:合肥市行政服务中心办证大厅二楼教育局窗口(东流路100号,联系电话:3537066),体检地点:市体检站(六安路86号); 肥东县受理点:肥东县教育局人事科(电话:7730002),体检地点:肥东县人民医院; 肥西县受理点:肥西县教育局人事科(电话:8850092),体检地点:肥西县人民医院; 长丰县受理点:长丰县教育局人事科(电话:6671331),体检地点:长丰县中医院; 瑶海区受理点:瑶海区教育局组宣人事科(电话:4494986),体检地点:康泰医院(滁州路288号); 庐阳区受理点:庐阳区教育局人事科314室(电话:5699978),体检地点:市体检站; 蜀山区受理点:蜀山区行组织人事科1110室(电话:5597672),体检地点:市体检站; 包河区受理点:包河区行政服务中心大厅二楼综合窗口(电话:3357133),体检地点:市体检站; 高新区受理点:高新区管委会教育管理中心B楼504室(电话:5318011),体检地点:市体检站; 经济区受理点:经济区管委会教育管理中心2501室(电话:3679211、3679104),体检地点:市体检站; 新站试验区受理点:瑶海区教育局组宣人事科(电话:4494986),体检地点:康泰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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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 入:lxd 发布时间:2010-04-02 17:58: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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