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安徽省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申请人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评办法和标准等三文件的通知
各市、县(区)教委(教育局),有关高等院校:
根据《安徽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将《安徽省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申请人教育教学基本素质、能力测评办法和标准》、《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申请人教育教学基本素质、能力测评办法和标准》、《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人教育教学基本素质、能力测评办法和标准》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
1. 安徽省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申请人教育教学基本素质、能力测评办法和标准
2. 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申请人教育教学基本素质、能力测评办法和标准
3. 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人教育教学基本素质、能力测评办法和标准
4. 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评汇总表
二○○一年十二月四日
抄送:教育部人事司,省直有关单位,厅直属中专学校
附件1:
安徽省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申请人教育教学
基本素质、能力测评办法和标准
为做好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申请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的测试工作,根据《安徽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测评标准和办法。
一、测评的主要内容和方法
1、申请人的仪表仪态、行为举止、思维能力以及口头表达能力。此项内容的考察可通过面试进行,也可结合听课一并进行。
2、申请人的知识水平和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等理论解决教育教学和学生管理中实际问题的能力。此项内容通过考评申请人的教案、听课和对申请人提问进行测评,也可通过笔试的方式进行。
3、申请人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能力,运用现代教育技术能力、实验操作能力,使用普通话讲解、提问及板书的技巧等。此项内容通过考评申请人的教案和听课进行测评。
二、测评指标及分值
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评主要从实现教育目的的能力、掌握课程教材内容的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基本素养、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和教具的能力、教学效果等六个方面进行考察。测评的指标及分值规定如下:
1、实现教育目的的能力。包括教育思想、教学目的、贯彻教学大纲(课程标准)等方面的要求,分值15分。
2、掌握课程教材内容的能力。包括对教学内容的把握、教学重难点的处理、教学内容的组织、能力培养等方面的要求,分值20分。
3、教学组织能力。包括教学方法的选择和运用、课堂教学的组织、教学过程的安排与调控、师生互动及教学民主等方面的要求,分值20分。
4、教学基本素养。包括口语表达、体态表达、板书、讲解技巧等方面的要求,分值20分。
5、运用现代教育技术能力和实验能力。包括现代教育技术辅助教学,实验的操作步骤、技巧及效果等方面的要求,分值15分。
6、教学效果。包括学生理解、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与主动性、课堂气氛、学生发展等方面的要求,分值10分。
具体测评指标及评分标准分别按《安徽省普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申请人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评表》执行。
三、测评方式
1、测评工作由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的专家组进行现场评价。
2、对在职教师的测评,由申请人提交近一学期的教案,专家组从教案中选择一课,申请人适当准备后,进行试讲。
3、对社会人员的测评,每次申报工作结束后,由专家委员会拟出各学科10课时的内容,由认定机构提前1周予以公布。测评时,申请人通过抽签,确定试讲顺序和内容,并将教案提交专家小组。
四、测评的实施与判定
1、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各项材料进行审查后,确定测试人员名单及测评时间,予以公布并通知本人。
2、对申请人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的测评,以测试标准为依据,逐项评分。
3、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试讲,试讲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对申请人提问答辩时间不超过10分钟。
4、各专家根据听课、查阅教案和提问的情况独立进行测评,最后由专家组汇总各专家测评结果,并由组长签署评价意见。
5、对试讲结果的判定,以参加测评的所有专家总平均分作为依据,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总平均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6、专家审查委员会对专家组报送的测评结果进行评议,并签署评议意见。
安徽省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申请人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评表
|
申请人姓名 |
|
学科 |
|
测评时间 |
年 月 日 |
|
测评指标 |
评 价 标 准 |
测试方法 |
测评得分 |
|
优 |
良 |
一般 |
差 |
|
序号 |
项目 |
完全达到 |
基本达到 |
部分达到 |
少量达到或全未达到 |
|
1 |
实现教学目的的能力(15分) |
教学目的明确,教学要求具体适度。符合大纲(课程标准)要求和教材实际,切合学生的认知水平。能渗透思想教育,注意人格培养。 |
查教案
听课 |
|
|
15――14 |
13――12 |
11――9 |
8以下 |
|
2 |
掌握教材内容的能力(20分) |
教学内容正确,能把握教学的重难点,重视能力培养。教材处理得当,层次分明,安排合理。 |
查教案听课提问 |
|
|
20――18 |
17――15 |
14――12 |
11以下 |
|
3 |
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20分) |
注意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教态自然、亲切,教学秩序良好,教学过程安排合理,注意教学民主,教书育人。注意课堂信息反馈,有应变能力。 |
听课 |
|
|
20――18 |
17――15 |
14――12 |
11以下 |
|
4 |
教学基本素养(20分) |
课堂语言规范、准确、生动,条理清晰,使用普通话。非语言表达得当。板书工整、规范,设计合理,无错别字。讲解深入浅出、层次清晰,教学环节紧凑。 |
听课 |
|
|
20――18 |
17――15 |
14――12 |
11以下 |
|
5 |
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和教具的能力(15分) |
能 能运用现代教育技术辅助教学,能运用教具、学具帮助 学生生理解教学内容。 |
听课 |
|
|
15――14 |
13――12 |
11――9 |
8以下 |
|
6 |
教学效果
(10分) |
学生积极参与,学习情绪高,思维活跃。目标达成度高,不同层次的学生都得到不同程度的发展 |
听课
专家
讨论 |
|
|
10――9 |
8――7 |
6 |
5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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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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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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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签名____________
附件2:
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申请人教育教学
基本素质、能力测评办法和标准
为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的测试工作,根据《安徽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测评标准和办法。
一、测评的主要内容和方法
1、申请人的仪表仪态、行为举止、思维能力以及口头表达能力。此项内容的考察可通过面试进行,也可结合听课一并进行。
2、申请人的知识水平和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等理论解决教育教学和学生管理中实际问题的能力。此项内容通过考评申请人的教案、听课和对申请人提问进行测评,也可通过笔试的方式进行。
3、申请人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能力,运用现代教育技术能力、实践教学技能、使用普通话讲解、提问及板书的技巧等。此项内容通过考评申请人的教案和听课进行测评。
二、测评指标及分值
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评主要从实现教学目的的能力、掌握课程教材内容的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基本素养、运用现代教育技术的能力和实践教学技能、教学效果等六个方面进行考察。测评的指标及分值规定如下:
1、实现教育目的的能力。包括教育思想、教学目的、贯彻教学大纲(课程标准)等方面的要求,分值15分。
2、掌握课程教材内容的能力。包括对教学内容的把握、教学重难点的处理、教学内容的组织、能力培养等方面的要求,分值20分。
3、教学组织能力。包括教学方法的选择和运用、课堂教学的组织、教学过程的安排与调控、师生互动及教学民主等方面的要求,分值20分。
4、教学要求素养。包括口语表达、体态表达、板书、讲解技巧等方面的要求,分值20分。
5、运用现代教育技术的能力和实践教学技能。包括现代教育技术辅助教学,实验的操作步骤、技巧及效果等方面的要求,分值15分。
6、教学效果。包括学生理解、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与主动性、课堂气氛、学生发展等方面的要求,分值10分。具体测评指标及评分标准按《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申请人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评表》执行。
三、测评方式
1、测评工作由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的专家组进行现场评价。
2、对在职教师的测评,由申请人提交近一学期的教案,专家组根据教案从中选择一课,申请人适当准备后,进行试讲。
3、对社会人员的测评,每次申报工作结束后,由专家委员会拟出各学科10课时的内容,由认定机构提前1周予以公布。测评时,申请人通过抽签,确定试讲次序和内容,并将教案提交专家小组。
四、测评的实施与判定
1、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各项材料进行审查后,确定测试人员名单及测评时间,予以公布并通知本人。
2、对申请人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的测评,以测试标准为依据,逐项评分。
3、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试讲,试讲时间一般不超过30分钟,对申请人提问答辩时间不超过10分种。
4、各专家根据听课、查阅教案和提问的情况独立进行测评,最后由专家组汇总各专家测评结果,并由组长签署评价意见。
5、对试讲结果的判定,以参加测评的所有专家总平均分作为依据,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总平均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6、专家审查委员会对专家组报送的测评结果进行审查,并签署评议意见
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申请人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评表
|
申请人姓名 |
|
学科 |
|
测评时间 |
年 月 日 |
|
测评指标 |
评 价 标 准 |
测评方法 |
测评得分 |
|
优 |
良 |
一般 |
差 |
|
序号 |
项 目 |
完全达到 |
基本达到 |
部分达到 |
少量达到或全未达到 |
|
1 |
实现教学目的的能力(15分) |
教学目的明确,教学要求具体适度,符合大纲(课程标准)要求和教材实际,切合学生的认知水平,能渗透思想教育,注重职业技能和职业道德修养。 |
查备课笔记听课 |
|
|
15—14 |
13—12 |
11—9 |
8以下 |
|
2 |
掌握课程教材内容的能力 (20分) |
教学内容正确,能把握教学的重难点,重视能力培养。教材处理得当,层次分明,安排合理。 |
查备课笔记听课提问 |
|
|
20—18 |
17—15 |
14—12 |
11以下 |
|
3 |
教学组织能力 (20分) |
注意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教态自然、亲切,教学秩序良好,教学过程安排合理,注意教学民主,教书育人。注意课堂信息反馈,有应变能力。 |
听课 |
|
|
20—18 |
17—15 |
14—12 |
11以下 |
|
4 |
教学基本素养(20分) |
课堂语言规范、准确、生动、条理清晰,使用普通话。非语言表达得当。板书工整、规范,设计合理,无错误。讲解深入浅出,层次清晰,教学环节紧凑。 |
听课 |
|
|
20—18 |
17—15 |
14—12 |
11以下 |
|
5 |
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和实践教学技能 (15分) |
能运用现代教育技术辅助教学;能运用教具、学具帮助学生理解学内容;实践、实训方案规范,实验仪器操作方法讲解清楚,示范操作规范,指导有方。 |
查备课笔记听课 |
|
|
15—14 |
13—12 |
11--9 |
8以下 |
|
6 |
教学效果
(10分) |
学生积极参与,学习情绪高,思维活跃。目标达成度高,不同层次的学生都得到不同程度的发展。 |
听课专家讨论 |
|
|
10—9 |
8—7 |
6 |
5以下 |
|
总 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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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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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签名:________________
附件3:
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人
教育教学基本素质、能力测评办法和标准
为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的测试工作,根据《安徽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测评标准和办法。
一、测评的主要内容和方法
1、申请人的仪表仪态、行为举止、思维能力以及口头表达能力。此项内容的考察可通过面试进行,也可结合听课一并进行。
2、申请人的知识水平和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等理论解决教育教学和学生管理中实际问题的能力。此项内容通过考评申请人的教案、听课和对申请人提问进行测评,也可通过笔试的方式进行。
3、申请人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能力,运用现代教育技术能力、实验操作能力,使用普通话讲解、提问及板书的技巧等。此项内容通过考评申请人的教案和听课进行测评。
二、测评指标及分值
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评主要从实现教学目的的能力、掌握课程教材内容的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基本素养、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和实验的能力、教学效果等六个方面进行考察。测评的指标及分值规定如下:
1、实现教学目的的能力。包括教育思想、教学目的、贯彻教学大纲(课程标准)等方面的要求,分值15分。
2、掌握课程教材内容的能力。包括对教学内容的把握、教学重难点的处理、教学内容的组织、能力培养等方面的要求,分值20分。
3、教学组织能力。包括教学方法的选择和运用、课堂教学的组织、教学过程的安排与调控、师生互动及教学民主等方面的要求,分值20分。
4、教学基本素养。包括口语表达、体态表达、板书、讲解技巧等方面的要求,分值20分。
5、运用现代教育技术能力和实验能力。包括现代教育技术辅助教学,实验的操作步骤、技巧及效果等方面的要求,分值15分。
6、教学效果。包括学生理解、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与主动性、课堂气氛、学生发展等方面的要求,分值10分。具体测评指标及评分标准按《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人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评表》执行。
三、测评方式
1、测评工作由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的专家组进行现场评价。
2、对在职教师的测评,由申请人提交近一学期的教案,专家组根据教案从中选择一课,申请人适当准备后,进行试讲。
2、对社会人员的测评,每次申报 工作结束后,由专家委员会拟出各学科10课时的内容,由认定机构提前1周予以公布。测评时,申请人通过抽签,确定试讲次序和内容,并将教案提交专家小组。
四、测评的实施与判定
1、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各项材料进行审查后,确定测试人员名单及测评时间,予以公布并通知本人。
2、对申请人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的测评,以测试标准为依据,逐项评分。
3、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试讲,试讲时间一般不超过30分钟,对申请人提问答辩时间不超过10分钟。
4、各专家根据听课、查阅教案和提问的情况独立进行测评打分,最后由专家组汇总各专家测评结果,并由组长签署评价意见。
5、对试讲结果的判定,以参加测评的所有专家总平均分作为依据,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总平均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6、专家审查委员会对专家组报送的测评结果进行审查,并签署评议意见。
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人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评表
|
申请人姓名 |
|
学 科 |
|
测评时间 |
年 月 日 |
|
测评指标 |
评 价 标 准 |
测评方法 |
测评得分 |
|
优 |
良 |
一般 |
差 |
|
序号 |
项目 |
完全达到 |
基本达到 |
部分达到 |
少量达到或全未达到 |
|
1 |
实现教学目的的能力(15分) |
教学目的明确,教学要求适度,符合大纲要求、教材实际和对应职业资格证书的相应要求,适合学生的认知水平。能渗透思想教育,注意学生的人格培养。 |
查教案听课 |
|
|
15 14 |
13 12 |
11 9 |
8以下 |
|
2 |
掌握课程教材内容的能力(20分) |
教学内容正确,能把握教学的重难点,重视能力培养,教材处理得当,与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标准对应的应会部分有机结合,理论联系实际。 |
查教案听课提问 |
|
|
20 18 |
17 15 |
14 12 |
11以下 |
|
3 |
教学组织能力(20分) |
各教学环节过渡紧凑,时间安排合理、高效,教学层次分明,实验、实训实习中检查、指导,纠偏及时、准确、得法,讲、做、练结合自然,注意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注意教学信息的反馈与调转。 |
听课 |
|
|
20 18 |
17 15 |
14 12 |
11以下 |
|
4 |
教学基本素养(20分) |
仪表整洁、教态自然,使用普通话教学,语言规范正确、生动,条理清晰,非语言表达得当,板书工整规范、设计合理,无错别字,讲解深入浅出,演示操作正确规范。 |
听课 |
|
|
20 18 |
17 15 |
14 12 |
11以下 |
|
5 |
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和实验的能力(15分) |
能运用现代教育技术辅助教学。示范、指导操作正确执行实验、实训、实习规章制度和安全措施规范。 |
听课 |
|
|
15 14 |
13 12 |
11 9 |
8以下 |
|
6 |
教学效果(10分) |
学生积极参与,执行实验、实训、实习目标规章制度好,教学秩序良好,目标达成度高,时间利用充分,不同层次的学生都得到不同的发展。 |
听课专家评议 |
|
|
10 9 |
8 7 |
6 |
5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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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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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签名______________
附件4:
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评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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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姓名 |
|
资格种类 |
|
学科 |
|
|
测评项目 |
专 家 评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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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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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实现教学目的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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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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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掌握课程教材内容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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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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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教学组织能力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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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教学基本素养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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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 |
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和教具(实验、实践)能力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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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6 |
教学效果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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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评分汇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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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平均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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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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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组组长签名: __________ 测评时间: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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