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我区决定2009年在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中选招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现将选招工作公告如下:
一、选招原则
选招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和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选招类别、学科、名额与条件
1、选招名额计78名,具体类别、学科、人数见下表
(1)初中
(2)小学、幼儿园
2、选招条件
此次选招对象为居巢区和市直生源(含驻巢单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专科及以上未就业毕业生(不包括已和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的毕业生,下同),且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师德。
(2)具有与选招职位相应及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师范教育类应届毕业生由学校出具师范类毕业生证明)。
(3)身心健康,能胜任教学工作,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初等教育、小学教育专业的毕业生,限报小学或幼儿园教师职位;学前教育专业的毕业生,限报幼儿园教师职位。
三、选招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符合上述范围条件的毕业生,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由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持经学校签章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师范教育类应届毕业生持学校相关证明)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照片3张;到居巢区教育局人事股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考人员须填写《居巢区2009年公开选招教师资格审查表》,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类别的一个学科教师职位。
2、收费。按照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6]226号文件规定:本次选招收费为:笔试45元/人(报名时缴纳),教案设计、上课及技能测试80元/人(入围考核人选在考核地点缴纳)。对家庭经济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凭乡镇(街道办事处)证明,可免收报名费。
3、资格审查。报名时间结束后,由教育、人事、监察三部门集中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对不具备报考条件的毕业生将及时通知本人。
4、对选招学科的报名人数与选招计划数达不到2:1比例的,将削减该学科选招计划数。
(二)考试和考核
考试、考核分两轮进行。
第一轮为考生专业知识考试。考试为闭卷笔试,报考初中、小学教师的考试范围为报考学科的高中知识(初中、小学相同学科为同一考试试卷),报考幼儿园教师的考试范围为学前教育学、学前心理学。卷面分值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考生得分按50%折算后计入本人总成绩。
第二轮为考生教案设计、上课及报考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幼儿园教师职位者技能测试的考核。
1、考核人选分类别、分学科以招考计划数1∶2的比例,按照考生专业知识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在1∶2范围内,成绩相同者,同时进入第二轮考核)。如学科考生数与招考计划数达不到2∶1比例的,该学科考生直接进入第二轮考核。
2、对学科考核人数多的,将分成若干个组,该学科的招考计划数也分解到组,被考核人员考前抽签确定组别,然后分组进行考核。
3、教案设计、上课考核。
(1)教案设计:实行分类别、分学科统一命题并以抽签方式确定具体课题,其范围:报考初中、小学教师均为七年级教材[其中:物理为八年级教材、化学为九年级教材](居巢区2008—2009学年度使用的教材,下同);报考幼儿园教师为幼儿园教师指导用书(中班)(安徽少年儿童出版社)。考生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撰写,考生限自带相应学科教材及教师用书进入考场,分值为20分,时间为90分钟,考生的得分直接计入本人总成绩。
(2)上课(无学生,面对评委):以抽签方式确定考生上课顺序,考生根据所备教案进行上课,分值为30分,时间为20分钟,考生得分直接计入本人总成绩。
4、技能测试。其测试项目、内容、时间由专家评委确定,分值为20分,考生得分直接计入本人总成绩。
5、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幼儿园学科总分均为120分,其中:专业知识考试占50分,教案设计占20分,上课占30分,技能测试占20分;其它学科总分均为100分,其中:专业知识考试占50分,教案设计占20分,上课占30分。
6、考生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三)确定拟录用人员及学校职位
1、拟录用人员。根据分学科考生总成绩,按照各学科招考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拟录用人员最低分并列者,以专业知识得分高的入选,若专业知识得分相同,再以上课得分高的入选,如上述两项得分也相同,则增加招考名额),张榜公布,并在居巢区政府网、居巢区人事人才网、居巢区教育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2、体检和政审。对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参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政审工作由区教育、人事、监察三部门集中进行。对体检或政审不合格者取消拟录用资格,其招考职位按本类别、本学科(本组)考生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3、拟定学校职位。对体检、政审合格人员,分学科按照其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自主选择招考的学校职位,若总成绩并列,按上述确定的拟录用人员办法确定选择顺序。
四、选招工作有关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09年6月27日至29日,上午8∶00—11∶00;下午2∶30—5∶30。报名地址:居巢区教育局二楼会议室。
(2)2009年7月2日上午8∶00—11∶00,下午2∶30—5∶30,报考人员凭有效证件到区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
(3)专业知识考试时间:2009年7月4日上午8∶00—10∶00。
(4)2009年7月6日,在居巢区政府网、居巢区人事人才网、居巢区教育网公布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如考生对自己考试成绩有疑义,可于2009年7月7日书面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
(5)2009年7月8日在居巢区政府网、居巢区人事人才网、居巢区教育网公布参加教案设计、上课及技能测试的考核人选与考核地点。
(6)教案设计、上课及技能测试考核时间: 2009年7月11日7∶00—8∶30教案设计,9∶00开始上课,技能测试在上课后进行。
(7)2009年7月13日在居巢区政府网、居巢区人事人才网、居巢区教育网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
五、录用方式及人员管理
入选毕业生一经录用,由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发放选招录用通知书,自通知下达之日起,被录用人员在7日内持通知书到区教育局办理就业签约、推荐任教等相关手续,逾期不办理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推荐任教的人员实行聘任制管理。
六、组织领导
此次选招教师工作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由区教育局、人事局组织实施,区监察局参与全过程监督。
七、选招咨询电话:0565—2621484、0565—2330979
巢湖市居巢区人事局
巢湖市居巢区教育局
二○○九年六月十八日